第47章 血色野马

西部1899:荒野驱魔人 作者:佚名

      “烛火教派……在镇上这么受欢迎吗?”
    关闭了『黑暗视觉』后,姜邦德的心情有些复杂。
    他之前就知道,在新奥斯汀州所有的乡土宗教中,烛火教派是最普及的。
    甚至在黑水镇这种沿河枢纽城镇里,烛火教派是能和天主教一较高低的。
    可是,直到亲眼目睹了这星星之火的夸张,他才对其有了直观的认知。
    怪不得即使清楚知道烛火教会和接肢贵族有关,特斯拉也不敢轻举妄动,只能先拜访试探。
    “是因为祭者小姐们太善良了吧!別的地方不知道,咱们镇上的烛火之家,小姐们每天都会准备一顿圣餐,虽说只有燕麦粥,可自己带点麵包或者燻肉,又省了不少钱!”
    “她们每周三还会为孩子们上半天的识字课。文化什么的不说,最起码小崽子们能都看得懂报纸了!”
    “这些都是免费的!只要信奉烛火满一个月,身上有了圣烛的印记,就都不花钱!”
    老克勒熟练地赶著车,乐呵呵地扭头和姜邦德数著烛火教派的好处。
    “祭者……小姐吗?烛火教的祭者全是女性?”
    姜邦德听出了老克勒话里的信息。
    “对啊,你不知道吗?”佝僂老头疑惑地看了姜邦德一眼,似乎这是什么广为人知的常识。
    “我以前住在纽约,因为生意上的事,最近才到新奥斯汀州。”
    姜邦德简单解释了一句。
    “在纽约市,只有天主教会。”
    “哦,这样啊,城市绅士!我说呢,看您那么有气质!和我们这些泥巴里长大的乡巴佬就是不一样!”
    老克勒听到纽约这个单词,满脸敬畏,下意识就拍起了马屁。
    他在西部贫瘠的土地上弯腰生活了一辈子,唯一一次看到关於北方大城市的景象,是镇上的马戏团放映幻灯片时。
    高楼大厦,车水马龙,西装革履的先生们,时尚美丽的小姐们,一切都像是另一个世界。
    纽约,在他的心里,更像是天堂的另一种称呼,可望而不可即。
    他最大的愿望是能多攒点钱,让他的小孙子未来能去纽约看一看。
    “只是碰巧住在那的小人物而已。”姜邦德自谦一句,又追问道“您刚才说,烛火教派的祭者都是女性是吗?”
    “哦……哦!”被勾起纽约幻梦的老人这才回过神,咂咂嘴解释道。
    “您这样大城市的绅士肯定不知道,在西部,男孩代表著劳动力,代表著未来和希望,而女孩则代表著更多的麻烦。”
    “在以前,很多人会直接將女婴扔掉!虽说这些年,日子好过了不少,这种事基本没了,但也只限於咱们这些定居者。”
    “那些流浪荒原的马队、商队,依旧会大量丟弃女婴,只留下一部分作为繁衍后代的『种子』,好互相通婚。”
    姜邦德暗自一笑。
    一向標榜文明、人权的美利坚也有过这种歷史。
    “很久之前,烛火之家的祭者有男有女,可后来,主祭们为了保护女婴,在圣烛前立下誓言,每年的三月为怜悯月,任何人都可以將不愿养大的女婴送到最近的烛火之家。”
    老克勒继续解释著。
    “没有人会问他们的姓名、来歷,没有人会用批判的眼光看待他们,只要这些女孩子的身体健康,祭者们就只会低下头,默默地收下孩子。”
    “烛火之家会抚育这些女孩,餵养她们,教导她们,將她们培养成下一代怜悯的祭者。”
    姜邦德心下瞭然,前世修女院那一套,很多宗教都会有的体系。
    既补充了新鲜血液,又解决了社会问题,得到支持。
    只不过,在这个世界,似乎只有烛火教派在这么做。
    “吁——!”
    正当姜邦德还在不断思索时,老克勒一勒韁绳,马车开始减速。
    姜邦德抬眼一看,他们已经来到黑水镇的南郊。
    周围的建筑变得稀稀拉拉,大片的围栏圈起一座座农庄或是牧场。
    风车下的麦田摇曳,草场上牛马成群,悠閒游盪。
    顺著这条泥泞土路再往外走,就是荒无人烟的野地了。
    举目望去,隱约能看到平克顿事务所以镇公所名义修建的瞭望塔交错而立。
    受过神秘学训练的平克顿干员们轮班在塔上值守,保护著文明与荒原的交界线。
    “我们到了,先生!”老克勒稳稳地停下马车,路左侧是一栋木质的马厩,面积似乎比姜邦德居住的那家烂牙酒馆还大。
    马厩敞著门,几个穿著工装背带的工人,正忙碌地拎著一桶桶草料往来。
    大马厩后是一片宽阔草场,能看到数只骏马在散步吃草。
    “嗯,多少钱?”姜邦德满意地跳下马车,把手伸进了口袋。
    这位老克勒不愧是老车夫,驾车又快又稳。
    姜邦德这一路居然有了点前世乘坐汽车的舒適感!
    “不不不……”佝僂老头脸涨红,含糊说道
    “先生,您坐我的车,是我的幸运,怎么还能让您花钱呢……”
    “就是……如果您方便的话,有一件小事我或许要拜託您……”
    姜邦德被这老头一把岁数,却扭扭捏捏的神態逗乐了:“老先生,有什么事您就说吧,我会认真考虑的。”
    又是一番吞吞吐吐,姜邦德终於搞清了老克勒想做什么。
    这位老人希望得知姜邦德的住址,带著自己还在主日学校上学的孙子登门拜访。
    然后请姜邦德给自己孙子讲讲纽约大都市的故事,顺便帮孩子规划一下未来的人生。
    老头祖辈在西部荒野的泥坑里求生,唯一的愿望就是自己的孙子能够脱离这片贫瘠的土地。
    就算不能去北方,去纽约,哪怕去毗邻的莱莫恩州,去圣丹尼斯这种西部的『大城市』当个体面人也行啊!
    姜邦德心中倒是很理解这个老人,前世他爷爷在他小时也会带他去重点大学参观,希望他能勤奋读书。
    当然,为了能更低成绩混进好大学,选择了外国史这种冷门专业,结果穿越到19世纪美利坚,导致意外的专业对口这件事,就是大家意料之外的了……
    他倒没有拒绝老头,只是略一思考说道:“您住在哪里?我工作时间不固定,去找我容易错过,等有时间我去拜访您吧。”
    他没有说出烂牙酒馆,因为等明天天性释放,自己成为正式平克顿侦探后,没准会搬到猪头人诊所的宿舍,或是买上一套自己的房子。
    毕竟,总是住在旅馆也不是个事。
    而且,出于谨慎,他也不愿让太多人知道自己的住所。
    “哎呀……这怎么好意思……太麻烦您了先生……”
    一番推脱后,老克勒心满意足地驾车离去。
    留在路边的姜邦德摇头笑笑,自己竟然也是被当成榜样的『上流人』。
    秋风吹过,树叶簌簌,大片树荫下的姜邦德难得的一阵凉爽畅快。
    他深吸一口郊区新鲜的空气,按按牛仔帽檐,转身向掛著『邦特兄弟』招牌的马厩走去。
    此时,马厩后的广阔草场。
    几个被马厩僱佣的牛仔,正將精心挑选、费力捕获的野马们驱赶进围栏。
    身穿背带工装的工人们一匹一匹的清点登记。
    邦特马厩除了人工繁育饲养的品种马外,偶尔也会收购一些优秀的野马。
    一是可以给马群配种增加一些新鲜活力。
    同时,也会有一些顾客,喜欢这些野性难驯但更加有衝劲的畜生。
    马群中,一匹毛色鲜红的高头大马格外引人注目。
    皮毛顏色变异是很正常的,灰马的幼崽中偶尔就会出现颇受欢迎的白色皮毛。
    而棕色马的后代有时就会出现偏红色系的毛色。
    但是这匹马……
    登记的工人咬著铅笔头,惊异地嘖嘖出声。
    作为全新奥斯汀州最大马场的雇员,哪怕像红宝石一样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漂亮红马他都见过。
    可这只畜生,它的毛髮是血红的!
    简直像从屠夫的血池中刚捞出来一样,已经显得有些恐怖了。
    “这畜生,呸!”赶马牛仔一口浓痰啐到草地“太野了,把老约克和他儿子都踢骨折了,还要咬下了邦尼的耳朵。”
    “要不是它又莫名其妙的乖乖听话,我们都想放弃了,直接一枪了事!”
    血红马此刻倒是很安静,昂首缓步走进围栏中。
    而同一批的其他野马,都缓慢跟在后边,脖子低垂,眼皮耷拉,连马尾都夹在两腿之间。
    似乎正小心侍奉著暴戾的君主,不敢有一点僭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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