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 好色之徒

殖民时代: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:佚名

      清晨,感受著那抹射在脸上的炙热,下意识掀开了压在胸口四双藕臂,揉了揉朦朧的眼眶,刚起身,本来还在熟睡的美人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,起身为李元亨穿衣。
    下意识扭过脑袋,刚好撞见那双翠绿色的碧眼,瞧著那脸上的娇媚,李元亨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“不慎”,然后就心安理得的伸出双手,从袖口穿过。
    待玉带穿戴完毕,李元亨这才开口:
    “你们两个以后就在这住下,等我归来再带你们回金山,到时候再做定夺。”
    “谢巴特克恩赏----”
    两个衣衫轻薄,春光露馅的伊犁美人深情款款的將李元亨送到了门口,而李元亨在走之前也留下了一袋金叶,用作在伊犁城的开销。
    至於其他八个美人皆是分给了部下,自己也只留下了这两个姿色最好的。
    所谓食色性也,李元亨也不是什么柳下惠,更不是什么道貌岸然的偽君子,对於送上门的美色,尤其是这等明显带有权势嘉奖的美人,他又不是傻子,若是表现过头,只怕那位汗王今天当晚就睡不著觉了,哪里还会允许自己去打草谷。
    要知道此战想要打草谷,非得西域前线主力配合不成,要不然刚打就要腹背受敌,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。
    昨日傍晚,策零再次召见李元亨,这次是在王庭內宫召见的,而不是白天的王帐。
    刚开始其实策零是想让李元亨去打头阵,甚至是去切断粮草的,但最终还是妥协了,不是因为有多好说话,实在是李元亨许诺的太多了。
    打草谷打来的战利品,先分准格尔王庭一半,且抢来的人丁也会优先分给王庭,也就是策零本人。
    策零想都没有想,直接就答应了,还许诺会牵制侧方清军,保障打草谷的顺利。
    看起来一切就像是一场稳赚不赔的买卖,实际上在策零的心中,若是李家的兵马顺利抢到了草谷,也是损失惨重,到时候战利品还得被自己分一半,既拿了好处,还完成了打压,甚至还可以把这招放在其他想要打草谷的部落身上,啥都没干,好处全拿,顺道削弱了反叛的可能性。
    若是不小心死在了打草谷的路上,那更没事了,准格尔啥都缺,就是不缺拿来消耗的鹰犬,似李元亨这等,今年死了,没准几个月后还有,怕甚!!
    “抓紧收拾,別他娘的死在女人肚子上了!!”
    路过胡武所在的院舍时,还能听到里面的摸索声。
    “啊,大郎这就来了,这就来了----”
    屋內,胡武慌慌张张的爬下了床,赤著上半生就往外跑,连裤子都是临时套上去的,只是等他出来后,却看不见了李元亨的身影,只得叫了几声大郎,这才羞臊的跑回屋,等他出来时早已穿戴完整,只是脖子上的咬痕依旧那么的让人產生联想。
    “一个个都看什么,我脸上有命令啊!!”
    “娘的,老子就不该给你们分什么美人,你看看,这他娘的还能打仗吗??”
    “军人不想著打仗,搂著女人睡懒觉,该杀!!”
    瞧著这群耷拉著脑袋,不敢看自己一眼的丘八头们,李元亨心底的火更多的是烧向自己,若不是昨日自己大方嗨了,没有在回途再分美人,而是当场就分完了,只怕现在还不会如此腿软。
    “大郎消消气,这些个小娘皮,个个漂亮的勾人魂,下次定不会犯了,一定早起,一定早起----”
    “下次,还他娘的要有下次!!”
    胡武刚说完,就挨了一顿臭骂,好在他有时候也习惯了,低著脑袋,装作委屈的接受了这一切。
    而其他人见状,则更不敢多言,只是把脑袋低得更深,似要埋进地板下。
    “跑----”
    “跑啊,还愣著干什么。”
    几声暴喝,以胡武为首的兵头就开始在院子跑起了圈,排的还算整齐,与后世的军队唯一的差別可能就是穿著口號不同。
    这种训练方式,也算是李元亨给这个时代增添的一点小玩意,毕竟跑圈这种东西,本质上其实就是训练体能以及服从性。
    体能这一块,其实古人是很难和后世人相提並论的,所谓古人比现代人力量大,更多都是干农活累出来的,大多数古人的体质和被精心养大的现代人类,根本没有办法比。
    就拿个头来算,这个时期一米五算是平均身高,而在后世则是一米七,甚至是一米七五,一米八的个头只会越来越多,这在缺衣少食的古代,尤其是生產力低下的草原,那几乎是不敢想像的。
    一米五出头是常態,一米六都算是优於常人,一米七那不用看,此人大概率是领主,一米四的个头那也是有不少的。
    在这样的情况下,若想完全照搬后世的训练节奏,无异於杀人。
    而考验心肺功能和锻炼意志的跑圈便是其中之一,正常情况下,若是在册的鹰师营兵,早上都得保证能够吃到肉粥,此肉可以是鲜肉,或是干肉,但最起码要有荤腥,要不然这一大早跑五里地,那可不是什么闹著玩的,身体素质稍差的,嗝屁都有可能。
    “一群好色之徒,羞与为伍!!”
    瞧著这群还在跑圈,但脚步明显有虚的丘八头们,李元亨骂完就后悔了,只是心里还在给自己找藉口,那都是为了大业著想,这点屈辱又算得了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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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沙尘漫天,队伍绵延数里,鸟雀盘旋天空久久不愿下来,为首的旗幡打出“李”“金山”字样,至於准格尔汗王赏赐的巴特尔小旗也只是混在中间,不仔细根本看不见。
    整个马队正中央是中军,约五百人左右,主要由扩充后的鹰师卫组成,前后则是最近才纳入鹰狼军的草原士兵。
    【扩充后编制八百人】
    整个队伍没有一个是步兵,就连背著火枪的火枪手都骑著战马,更別说那些伙夫了。
    队伍总计共携带了九千多匹战马,其中战马实际上只有三千多,剩下的都是挽马,用来拉运粮草弹药,而这些挽马中又有几百匹母马,这些母马的作用则是给大军提供马奶。
    这种打法也十分符合草原特色,马奶只要有草料就可以產生,生產出的马奶可以做马奶酒,也可以做奶酪,甚至是晒乾成奶粉储存,这些都保证了行军对后勤的需求,极大地增加了行军速度。
    所谓日行百里,甚至是数百里急行军,这在中原,属於是名將强军的专利,但在不缺马的草原,则是常態。
    “前哨骑急报,似有清军跡象。”
    “这才刚靠近漠北,清军就来了,行军速度不慢嘛。”
    胡武转身抱拳:
    “还请命我为前军,杀他一番,立下头功。”
    “莫急,贸然交战,於打草谷不利,且暂待等候下一步消息。”
    李元亨接过扈从送来的奶茶,舌尖顶了顶上顎,望著这片水草不丰,沙尘到处的漠北地,心思不由来到了当年成吉思汗崛起之时,再对比如今,漠北终究比不上漠南,先天不足,养不起人口,就算是劫掠也是十分困难,要想发財,还是得儘快到漠南草原才好。
    “传令,大军严整军备,中军变前军,前军变后军,后军变中军,交替而行,不得有误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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