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七章 常与无常
被大数据评47分的男人 作者:佚名
陈数的右手,已能举到二十五下。
沈默去的时候,他正坐在院子里的橘子树下,左手拿著矿泉水瓶,右手搭在膝盖上。
阳光从树叶缝隙漏下来,落在他脸上,斑斑驳驳的。
“沈哥。”
他抬头见他,笑著打了声招呼。
“今天怎么样?”
“早上举了二十五下。下午还没练。”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,“我妈说让我歇歇,別练太猛。我觉得她是怕我练好了就往外跑不著家。”
沈默在旁边的马扎上坐下来。
院子里很安静。
橘子树刚发了新芽,嫩绿的,在风里轻轻晃。
墙角的月季开了两朵,红的,有点蔫,像是被太阳晒的。
“沈哥,你上次说的那个事,我一直在想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你说你跪在坑边的时候,有一个你在跪,还有一个你在看你跪。”
沈默没说话。
陈数看著自己的右手,那只手摊在膝盖上。
手指微微蜷著,像在抓什么东西,又像没在抓。
“我练手的时候,有时候也是这样。”
他说,“一个我在举瓶子,还有一个我在看举瓶子。看的时候,手反而不抖了。不看的时候,手就抖。”
他停了一下。
换左手拿瓶子,右手在裤腿上蹭了蹭汗。
“我说不清楚。就是……不看的时候,手自己知道怎么动。看了,它就不会动了。像有人盯著它,它就紧张。”
沈默坐在那里,听著。
“你写东西的时候也是这样吧?”
陈数转过头看著他,“你说你写进去的时候,忘了在写什么。就是写。那时候,不是你在写,是手在自己动。等你回过神来,已经写了一大段了。”
沈默愣了楞。
他从来没跟陈数说过这些。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陈数笑了。“因为我写代码的时候也是这样。以前在公司,填那个老系统的坑,有时候写著写著,就忘了在写什么。手指自己在键盘上动,代码一行一行出来。等回过神来,bug已经修好了。”
他顿了顿,看著自己的右手。
“后来手坏了,写不了代码了。我才开始想,以前那种『写进去』的状態,到底是什么。现在练手的时候,有时候也能『练进去』。就是举瓶子,一下,接一下,什么都不想。举到第几下,不去数。举了多久,也不去记。就是举。那种时候,手不抖。但一旦我开始数『十五、十六、十七』,手就开始抖了。”
他抬起头。
“沈哥,你说,是不是『看』的时候,反而做不好?不看的时候,反而能做好?”
沈默想了想,没说话。
陈数等了一会儿,忽然笑了,“沈哥,你是不是也觉得简单的事反而说不明白?”
“嗯。”
“那就別说。”
陈数拿起矿泉水瓶,“我做给你看。”
他开始举。
一下,两下,三下。
眼睛不看手,看前面的橘子树。
举到第十四下的时候,瓶子在掌心滑了一下。
他的手指猛地收紧,瓶身歪了,水晃出来,溅在他的裤子上。
他没停,手指重新握紧,继续举。
第十五下。
手抖了。
他没看手,还是看著橘子树。
抖了三下,稳住了。
第二十下,又抖。
又稳住了。
第二十五下。
二十六、二十七。
他停下来,把瓶子放在膝盖上,低头看了看裤腿上的水渍。
“刚才滑了一下。”他说,语气很平,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。
“我看见了。”沈默说。
“我没看它。手自己握住的。”
陈数抬起头,“你跪在坑边的时候,也是这样吧?”
沈默愣了一下。“对。”
“那就对了。”
陈数低头看著自己的手,“你跪你的,我看我的。各干各的。但都是你。”
阳光从树叶缝隙漏下来,落在陈数脸上。
他闭了一下眼,又睁开。
“沈哥,你说的那个『两个你』,我以前不知道。但练手的时候,它自己就出来了。不是我想出来的,是它自己来的。”
沈默点了点头。
他想起上个月迁坟时,从父亲坟前带回的那本蓝皮笔记本。
那是父亲日记的最后一本,扉页上写著“1997年春”。
他翻过很多遍,每一页都是同样的笔跡:今天小默考了85分。今天小默发烧了。今天小默说想妈妈。
父亲只是记。
但那些字里,什么都有。
他站起来,“我回去了。明天再来。”
“沈哥。”
“嗯?”
“谢谢你。”
“谢什么?”
陈数看著手里的矿泉水瓶,“谢谢你跟我说那些。跪在坑边的事。两个你的事。”
沈默站在院子门口,回过头。
阳光照在陈数身上,照在他手里的矿泉水瓶上,照在他右手微微蜷著的手指上。
他坐在那棵橘子树下,像一个一直在那里的人。
“不用谢。”
沈默说,“你本来就知道。只是以前不知道你知道。”
他推开门,走出去。
巷子里很安静。
墙角的青苔绿得发亮,头顶的电线上停著两只麻雀。
嘰嘰喳喳的,像在吵架,又像在聊天。
他走得很慢。
脑子里是陈数刚才说的那句话:“你跪你的,我看我的。各干各的。但都是你。”
走到巷口,路灯刚亮,橘黄色的光落在他肩上。
他停下来,掏出手机,打开那个图文帐號。
点击量从524变成了527。
多了3个。
他不知道是谁。
他打了几个字:“今天看见一个人举瓶子。手滑了,他没看。手抖了,他也没看。手自己稳住了。”
发送。
他把手机放回口袋,继续往前走。
梧桐树小路上,路灯把影子拉长又缩短。
夜风带著凉意,吹在他脸上。
他走到书店门口,推门进去。风铃响了一声。
书店里的灰尘在光柱里慢慢转,从书脊上滑过去,落在地上。
周老的身体在持续衰老,昨天感到不適,沈默送他到医院住下,留下观察。
柜檯空著,只有檯灯亮著。
橘黄色的光,照著那一小块桌面。
他在柜檯后面坐下来,从抽屉里拿出那本蓝皮笔记本。
翻到最后一页,父亲的字跡歪歪斜斜:“小默今年三十了,还没成家。我不急,他急什么。只是不知道,他会不会怪我。”
他的手指在“怪”字上,停了一下。
那个字的最后一笔,往下拖了一截,像是写到那里的时候手抖了。
他合上笔记本,放回抽屉。
花猫从书架后面钻出来,跳上柜檯,在他手边臥下来。
尾巴搭在他的手腕上,轻轻的,暖的。
他摸了摸猫的背。
猫眯起眼,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。
他坐了一会儿,站起来,锁好门,走出去。
风铃在身后响了一声。
梧桐树小路上,月光铺在地上。
他走得很慢。
走到巷口,他停下来。
月亮从云层后面露出来,缺了一个角。
他继续往前走。
走回家。
开门,开灯,坐在电脑前。打开那个文档《直觉》。
光標在空白页上闪烁。
他打了几个字,保存,关掉电脑。
他躺到床上。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缝还在,从灯座旁边一直延伸到墙角。
他看著它。
不看它是什么,不看它怎么来的,不看它会不会变大。
就是看。
它在、他在、都在。
窗外,风从窗户左上角那条缝挤进来,呜呜地响。
他说:嗯。
它沉寂著,没再说话。
他闭上眼睛。
睡著之前,他想起陈数说的那句话:“你本来就知道。只是以前不知道你知道。”
他想,也许周老也是这么看他的。
也许父亲也是。也许那些凌晨四点醒来、站在路口不知道往哪走的人,也是。
他们本来就知道,只是以前不知道,现在知道了罢。
他在黑暗里,把手放在胸口。
心跳一下,一下,很慢。
风悄停。
窗户左上角那条缝,没有再响。
夜渐深。
所有在的,都在。